2009年1月2日 星期五

八達通賣旗

一年伊始,八達通公司就推出新服務–就是賣旗籌款時可以利用八逹通作出捐款。新聞報導說,每次規定最小捐款十元,因為新收費機是流動形式,無須接駁固定電源,故可以在街頭用作募捐。八達通是會向籌款機構收取費用的,收費是否有折扣就不得而知。在收聽報導的第一反應是為何公司是由香港鐵路為主要股東(即香港政府是大股東)要向籌款機構收取費用,但細心一想可能是作為防火牆,以免機構濫用這服務。
環顧近十年坊間湧現很多非牟利機構(或聲稱為慈善機構),它們以不同的服務對象,或提供收費或免費的不同服務為藉口,向公眾籌集善款。香港人大多都很願意捐款,但款項的使用卻鮮有人過問,形成一盤可大可小的捐款數目在「無王管」的情況下營運中。在加拿大這些非牟利機構是由中小企營商處管理及支援的,換言之,這是一盤生意。經營者可能不能將盈餘(利潤)直接放入自己的袋中,但經過行政開支等曲線經營,款項的去向又無人問津。要是機構落在起歹心的人手中,善款分分鐘會花得冤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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